绿色发展 协作保障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19)

发布者:冯俊发布时间:2020-05-24浏览次数:414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既是我国经济重心,也是重要的生态宝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等重要指示,为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重大任务,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工作部署,聚焦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以首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成果《关于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指引,主动监督、智慧履职、铁面司法,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检察司法保障。

2020年,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全面协调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继续深化“10项检察举措”,进一步优化检察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为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黄金经济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