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渔发〔2021〕5号
长江流域各省(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有关要求,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我办决定于2021年9—10月开展长江流域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专项检查行动。请各省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长江流域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2.省级行动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表
3.长江流域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涉渔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
4.长江流域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涉渔工程专题论证报告清单(略)
5.省(市)自查整改总结参考格式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来源: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